HJ 1077-2019 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红外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当采样体积为250L(标准状态),萃取液体积为25ml,使用4cm石英比色血时,本方法油烟和油雾的检出限均为0.1mg/m,测定下限均为0.4mg/m²
方法原理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油烟和油雾经滤简吸附后,用四氢乙烯超声萃取,萃取液用红外分光光度法测定:油烟和油雾含量由波数分别为2930cm(CH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2960cm(CH: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和3030cm(芳香环中C-H键的伸缩振动)普带处的吸光度Aze3042960和Asoo进行计算
仪器和设备
红外测油仪配有4cm带盖石英比色血,仪器扫描范围:3400cm至2400cm
烟尘测试仪符合HJT48的要求。
玻璃纤维滤简采样管符合HJT48的要求。
金属滤筒采样管及配套滤筒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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