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049-2019 水质 4 种硝基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4种硝基酚类化合物的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2.6-二硝基酚、2.4-二硝基酚4-硝基酚和2.4.6-三硝基酚等4种硝基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当进样体积为10u时,4种硝基酚类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4g/L~0.6gL,测定下限为1.6ug/L~2.4ugL
方法原理
样品经过滤或净化后直接进样,用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分离检测硝基酚类化合物根据保留时间和特征离子定性,内标法定量
仪器和设备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仪:配有电喷雾离子源(ESI),具备梯度洗脱和多反应监测功能:
色谱柱:填料粒径为2.2um,柱长75mm,内径3.0mm的Cs反相液相色谱柱或其他性能相近的色谱柱
离心机:最高转速不低于4000r/min
具离心管:10ml
样品瓶:250ml磨口具塞棕色玻璃瓶。
微量注射器或移液器:10u1、50ul、100ul、5001、1.0ml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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